首套房证明的开具方法及所需部门,可以归纳如下:
一、开具方法
准备材料:
已婚人士:需准备户口本原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婚人士:需准备户口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单身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如购房人为集体户,还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未成年子女的,还需提供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前往办理: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房管局产权登记部门或产权市场管理处产权产籍档案馆办理。注意,不同地方的具体办理地点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电话咨询确认。
办理流程:
预约号(部分地方可能需要)。
到查询窗口领取并填写《开具新购住宅证明申请表》。
提交申请表和材料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核实信息的真实性。
缴纳查询费(如有)。
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会开具加盖公章的首套房证明。

二、开具部门
房管局产权登记部门:因为房管局负责产权登记档案的查看和管理,所以首套房证明通常由房管局产权登记部门开具。
产权市场管理处产权产籍档案馆:部分地方可能需要在产权市场管理处产权产籍档案馆办理。
村委会及上级部门:对于农村户口的购房者,如果村委会能够开具首套房证明,则还需到镇上相关部门和县里进行盖章确认。
三、注意事项
材料齐全:确保所有材料都准备齐全,以免因材料不全而多次往返。
信息准确:填写申请表时,要确保所有信息都准确无误。
电话咨询:在前往办理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或产权市场管理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组织机构代码和联系电话:开具的首套房证明上应有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和办理人的联系电话,以便接收部门进行核对。
通过以上步骤,您应该能够顺利开具首套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