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产证上只有公公婆婆的名字时,在离婚时,该房产通常被视为公公婆婆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无法进行分割。以下是对该情况的具体分析和建议:
一、房产归属
产权登记: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定证明文件,其上登记的名字即为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既然房产证上只有公公婆婆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在法律上属于公公婆婆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但房产证上只有公公婆婆名字的房产显然不属于这一范畴。

二、离婚处理
无权分割:由于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夫妻双方无权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协商或诉讼:虽然夫妻双方无权分割该房产,但如果存在其他与房产相关的争议(如出资问题、居住权问题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争议的处理结果不会改变房产的归属。
三、出资情况考虑
出资证明:如果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对该房产有出资(如支付了部分购房款、装修款等),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来证明自己的出资情况。
债权关系:在出资证明充分的情况下,夫妻双方或出资方可以与公公婆婆协商,要求对方返还相应的出资款项或达成其他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四、居住权问题
协商解决:如果离婚后一方需要继续在该房产中居住(如因抚养子女等原因),可以与公公婆婆协商解决居住权问题。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居住期限、居住条件等事项。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居住权归属及期限等问题。
五、总结
房产证上只有公公婆婆名字的房产在离婚时通常无法进行分割。夫妻双方应尊重产权登记的事实,并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与房产相关的其他争议。在处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